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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2-11-04 07:51来源:长沙物流公司 责任编辑:长沙鹏展物流有限公司 点击: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物流业增速趋缓、成本升高、资金短缺和税费偏重等问题更加突出,物流企业普遍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为深入了解物流企业实际负担情况,收集反映企业诉求,进一步支持物流企业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面向会员单位、A级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物流业增速趋缓、成本升高、资金短缺和税费偏重等问题更加突出,物流企业普遍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为深入了解物流企业实际负担情况,收集反映企业诉求,进一步支持物流企业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面向会员单位、A级物流企业开展了“关于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调查”。
    在有效问卷中,按照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59.3%;民营企业占29.1%;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占11.6%。
    按照企业类型分,运输型物流企业占12.4%;仓储型企业占11.8%;综合型物流企业占75.7%。
    在被调查企业中,通过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企业占61%。其中,5A级企业占18.5%;4A级企业占37%;3A级企业占32.4%;2A级企业占9.3%;1A级企业占2.8%。
    调查显示,我国物流企业在税收、通行、用地、融资、用工等方面负担较重,企业成本增长速度快于收入增长,经营效益大幅下滑,直接影响到企业可持续发展、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并提出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若干政策建议。
    一、企业经营效益呈下滑态势
    调查显示,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为18%,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报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企业数由上年的89%下降为67.5%。68.6%的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有所增加,平均增幅达20.7%,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
    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受收入下滑、成本上升影响,被调查企业经营利润大幅回落。调查显示,41.5%的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减少,平均下滑27.5%。企业收入利润率为9.2%,同比降低2.8个百分点,是近年来的较低水平。
    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利润水平
二、物流企业负担依然较重
    (一)税收政策有待全面落实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税收政策。调查显示,除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外,其他税收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一是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成效显著。在被调查企业中,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占31.6%。调查显示,2012年上半年,试点企业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274.5万元。其中,51.8%的企业减少重复纳税超过50万元,37.5%的企业超过100万元,12.5%的企业超过500万元,7.1%的企业超过1000万元。税收试点工作开展几年来,有效缓解了物流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切实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受到普遍欢迎。
    二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待改进。在被调查企业中,参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企业占18.1%。调查显示,2012年上半年,90.6%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与营业税体制对比计算,试点企业税负平均增加33.8%,其中交通运输服务平均增加119.7%。75%的企业税负增加10%以上,59.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20%,31.3%的税负增加超过50%,18.8%的税负增加超过100%。
    对于税收增加的主要原因,86.5%的企业反映税率过高;70.3%的企业反映抵扣发票难以取得;67.6%的企业反映新增设备投资少。总体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违物流“国九条”关于“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的基本精神和《试点方案》提出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虽然一些试点地区实行了财政补贴政策,但是由于审核程序烦琐,实际执行困难很大。
    三是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落实不够。在被调查企业中,17.5%的企业享受到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调查显示,2012年上半年,享受政策的企业平均少缴纳土地使用税30.1万元。其中,58.3%的企业少缴土地使用税10万元以上,12.5%的企业少缴100万元以上。调查显示,仍有42.8%的企业认为该项政策没有达到减半征收目标。企业普遍反映,部分地区尚未启动该项政策落实工作,或对物流企业认定和政策执行人为设限,导致符合条件的企业无法享受该项政策。如,土地使用证名称必须与当地分公司名称相符,要求企业达到投资强度和税收额度,对于专业建造并出租仓储设施的企业,部分地区不给予物流企业认定等。还有的地区重新调整了土地级别,提高了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导致政策减负效应大幅削弱。还有企业反映,部分地区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形成了房产占地实际上的重复纳税。
    (二)运输成本和费用仍然居高不下
    201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企业普遍反映运输成本和费用仍然居高不下,物流企业道路通行负担仍处于较高水平。
    一是燃油费支出压力较大。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燃油费平均支出为1436.4万元,占企业运输业务收入的21.3%。68.2%的企业燃油费占运输业务收入10%以上,48.2%的企业占比20%以上,31.8%的企业占比在30%以上,11.8%的企业占比在40%以上。其中,运输型企业燃油费支出平均占运输业务收入的33.9%,部分干线运输和远洋航运企业燃油费支出占运输业务收入的近一半。
    二是过路过桥费支出较高。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841万元,占运输业务收入的12.6%。52.6%的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业务收入5%以上,35.9%的企业占比在10%以上,21.8%的企业占比在20%以上,10.3%的企业占比在30%以上。其中,运输型企业过路过桥费支出平均占运输业务收入的24.9%,部分大件运输、冷链运输企业过路过桥费支出占运输业务收入50%以上。
    与去年同期相比,44.9%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变化不大,31.5%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不降反升,18%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5.6%的企业认为降低较多。企业普遍反映,过路过桥吨公里收费标准提高,高速公路和国道从车型收费改为计重收费,汽车、大件等特种运输收费标准过高。
    三是车辆进城通行费名目繁多。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车辆进城通行费平均支出121万元,占运输业务收入的1.4%。部分专业配送、快递、冷链物流、汽车物流企业进城通行费较高,占运输业务收入3%以上。车辆进城通行费主要包括:配送车辆通行证办理费用、城市管理(建设)费、车辆进场费、停车费、特殊路段和禁区临时通行证费等。与去年同期相比,70%的企业反映车辆进城通行费变化不大,17.5%的企业认为有所上升,7.5%的企业认为大幅上升,还有5%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
    四是公路罚款问题依然突出。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平均支付公路罚款89.8万元,占企业运输业务收入的0.6%。运输型企业公路罚款支出平均占运输业务收入的0.95%,部分汽车运输、大件运输企业公路罚款支出占运输业务收入的2%~3%左右。与去年同期相比,58.7%的企业认为公路罚款变化不大,20.6%的企业认为公路罚款不降反升,15.9%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4.8%的企业认为降低较多。企业普遍反映,道路限行线路过多、时段过长、设计不合理导致公路罚款成为常态,已经成为企业运输成本的一部分。尤其是部分地方路政执法随意性强,乱罚款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五是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尚未取消。根据国家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部分道路运输收费应该按期取消。调查显示,57.5%的被调查企业反映当地尚未取消二级维护检测收费,54.3%的企业反映尚未取消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75%的企业反映当地尚未取消公路超限运输赔(补)偿费,46.95%的企业反映尚未取消特种设备运行牌照费,56.3%的企业反映尚未取消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费,25%的企业反映尚未取消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费。还有企业反映,铁路专用线维护费用和铁路道口看守费用、交通行业资格培训费用、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费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尚未取消。
    (三)物流用地仍然是行业发展瓶颈
    随着我国城镇化加快,城市扩容改造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物流用地急剧收缩,仓储设施短缺严重,将成为制约未来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
    一是物流用地价格持续上涨。调查显示,物流企业用地平均价格为30.7万元/亩,比去年上涨10%左右。其中,79.5%的企业用地价格在10万元/亩以上,51.3%的企业用地价格在30万元/亩以上,12.8%的企业用地价格在50万元/亩以上。
    与去年同期相比,调查企业中,48.8%的企业认为用地价格变化不大,37.2%的企业认为有所上升,14%的企业认为上升幅度较大。企业普遍反映,物流用地资源稀缺、土地供应难以保障、建设规划难以落地、征地阻力日益加大,成为限制物流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一些物流企业不得不购买商业用地,导致投资成本大幅上涨,企业投资回收期大大延长,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仓库租金呈长期上涨趋势。被调查企业中,2012年6月底租用的仓库平均租金为0.96元/平方米·天。其中,80.7%的企业仓库租金在0.5元/平方米·天以上,42.1%的企业仓库租金在1元/平方米·天以上,10.5%的企业租金在2元/平方米·天以上。
    从区域分布看,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仓库租金普遍进入1元时代。从仓库类型看,保税、冷链、医药等专业化仓库租金普遍较高,部分行业超过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52.5%的企业认为仓库租金变化不大,34.4%的企业认为有所上升,11.5%的企业认为上升幅度过大。企业普遍反映,随着城市扩容改造,原有物流仓库设施改作他用,而新增仓库设施受土地资源和投资周期影响严重短缺,导致城市周边仓库租金呈现长期上涨趋势。
    三是城市建设配套费有所上升。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城市建设配套费平均支出42.8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0.15%。其中,29.2%的企业城市建设配套费支出在10万元以上,12.5%的企业支出在100万元以上。
    与去年同期相比,44.4%的企业认为城市建设配套费变化不大,38.9%的企业认为有所上升,5.6%的企业认为上升较大。部分企业反映,某些地区城市建设配套费中增加了地方教育税附加,或提高了城市建设配套费标准,导致企业各项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四)人力成本增长较快
    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人力成本平均支出2144万元,占企业总成本的30%。其中,74.8%的企业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10%以上,54.3%的企业占20%以上,41.7%的企业占30%以上,35.1%的企业占40%以上,25.8%的企业占比超过50%。部分船代、货代企业人力成本占比超过60%。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人力成本平均增长20.5%。企业普遍反映,受政府社会保险监管力度加大、企业用工需求增加和“招工难”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工资基数、“五险一金”标准、员工福利待遇等人力成本持续上升。
    (五)融资环境没有实质性改善
    在被调查企业中,78.2%的企业融资选择银行贷款,6.4%的企业选择民间借贷,1.8%的企业选择上市融资。银行贷款仍然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还有企业选择集团公司借款或内部委托贷款等方式。对于银行贷款融资,52.8%的企业反映实际贷款利率依然较高,28.1%的企业反映银行贷款不给现金而是使用承兑汇票,25.8%的企业反映银行贷款需要提供多重担保,15.7%的企业反映仍然存在存贷挂钩现象。还有企业反映贷款审批程序和手续复杂、实际融资成本高、资金使用限制多、强制搭售理财产品、贴现利率较高等问题。
    对于上市融资,71.2%的企业认为门槛高,25.0%的企业认为发行成本高,1.9%的企业认为会计制度不完善,1.9%的企业认为税收制度不完善。
    三、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政策建议
    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负担,进一步做好物流“国九条”落实推进工作,结合调查问卷和我会专题调研,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调整完善 “营改增”试点政策。我们建议,在不改变试点方案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将“货物运输服务”从“交通运输服务”中剥离,纳入“物流辅助服务”,采用6%的税率 (经测算,略高于营业税实际负担率),有效解决交通运输服务税负大幅增加的问题,也有利于促进物流一体化运作。同时,要逐步扩大抵扣范围,对于占有较大成本比例的过路过桥费、道路补偿费、保险费、房屋租金等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在当前过渡期,建议对增值税进项税采取加计扣除政策,对存量资产 (非不动产)采取过渡性抵扣政策。我们强烈要求,在今后改革中,明确设立“物流综合服务”统一税目,执行统一税率、使用统一发票,以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的需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解决试点中出现问题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全行业推行“营改增”政策。
    二是切实落实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我们建议,进一步明确物流企业认定范围。政策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仓储型物流企业,凡是拥有仓储设施用地的企业均可享受该项政策。同时,应将专业建造并出租仓储设施的企业和提供仓储服务的仓库企业视同专业物流企业。对于企业享受政策不再设定附加条件和要求。凡是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企业,且储存商品列入政策条文的,均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对于已经统一缴纳了土地使用税的专业物流企业,不再将地价再次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此外,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实施细则,统一执行标准,减少和限制地方自由裁量权,使物流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
    三是扩大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我们建议,在“营改增”尚未在全国推开的情况下,全面加快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放宽物流企业认定。凡是按照国家标准评估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自动纳入税收试点企业范围。放宽试点企业纳税额限制,中西部地区物流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研究完善和扩大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明确试点企业“所属企业”的范围,推行个体车辆税收代扣代缴制度。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为“营改增”在全行业推开做好准备。
    四是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标准。我们建议,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清理工作。撤并不合理收费站点,降低和统一全国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标准,回购繁忙路段和收费即将到期的公路,禁止超过收费期限的公路继续收费,让公路回归“公益”性质,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收费公路价格形成机制,规定收费公路还贷比例和期限,增强新建收费公路资本充实率,减少贷款比例。尽快制修订《大件运输管理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完善跨省综合协调机制,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制定全国统一、科学合理的特种运输收费标准。全面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全国性的统一执法与处罚标准,推行交通与路政执法“互认”机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是支持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我们建议,管理部门对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将“限制所有货运车辆通行变允许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全面取消城市配送通行证,放开符合条件的配送车辆进城限制和通行限制,杜绝“客运车辆运输货物”问题。中等以上规模城市要将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纳入城市总体功能布局规划,支持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网络。支持专业化的共同配送企业和城市配送车辆更新改造。加强城市配送停靠作业管理,规划建设配送专用卸货作业区域。开展城市物流共同配送工程,在用地紧张、交通问题突出的商业聚集区域推行共同配送方式。
    六是加大物流用地保障力度。我们建议,出台物流用地强制性规划。抓紧制定全国性的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物流园区规划布局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严格相应的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把物流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城市物流需求,确保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仓储类物流设施的用地需要。对于既有物流用地,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不得因为地价升高,强制物流用地无限度外迁。对新建物流设施用地做出硬性规定,只能用于物流服务活动,不得改变用途或转租。为有效减轻企业一次性投资压力,建议参照国外物流用地模式,推行租地建库方式。地方政府不再将土地50年使用权一次性出让给物流企业,而是采取租赁方式,即在适合建设物流设施的地区统一规划建设物流园区,土地属国有,用途为物流,企业可租地建库,政府可用租金调节供需。
    七是开展物流产业基金试点。我们建议,积极推进物流产业基金试点工作。募集来自金融机构及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私人的多元化投资,按照“专家管理、组合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运营,集中投资于符合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仓储设施等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提高物流设施的集中度和规范性,改变现有资源过于分散和持续短缺的局面,搭建覆盖全国的现代化物流服务节点网络,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作效率。
    八是优化物流企业融资环境。我们建议,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程序、明确担保条件,限制承兑汇票的使用,取消存贷挂钩、搭售理财产品等附加条件,坚决制止收取除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适当增加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物流企业网络建设项目的贷款比重。对物流企业在股票上市、债券发行方面给予支持。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股票发行成本,完善物流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允许有发展潜力的物流企业发行长期债券,鼓励其推进股票上市。鼓励中小型物流企业在创业板市场发行股票融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物流基础设施给予优先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物流服务节点网络建设。此外,要支持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和担保机制建设。
    九是提高从业人员生活保障和职业技能。我们建议,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生活保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支持社会配套设施的建设,做好物流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住房、交通、医疗、子女教育、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做好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就业素质,重点解决岗位需求与从业人员技能素质不匹配问题,大幅提升工作效率,稳步提升人员工资水平。加强物流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从业人员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中介行为,促进劳动力就业的稳定与发展。
    十是改革我国物流业管理体制。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没有一个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物流政策难以落实。建议在下届政府机构改革中,参照能源和粮食管理体制,设立国家物流管理局。统筹协调全国物流业发展工作。各省市建立相应机构,承担相应职能。同时,加强物流业政策及法规体系建设,推动物流业立法工作。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统计、工商注册、土地使用及税目设立等方面明确物流业类别,真正落实物流业的产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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